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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部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许可等相关证照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6 分享:

  经我局核查,截至2024年4月30日,有8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5家歌舞娱乐场所、3家游艺娱乐场所、1家演出经纪机构、1家文艺表演团体、5家艺术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原址已作他用、许可证过期过期未延续或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粤文旅市〔2018〕39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十八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局拟注销上述34家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证明》。当事人如对拟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期限内无异议的,本局将予以正式注销。

  联系电话:0760-88663082  (市文广旅局 市场管理科)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名单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