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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旅游“防坑”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8 分享:

  近年来,线上旅游发展迅速,互联网已成为旅行社团队旅游宣传招徕游客的主要渠道,但是也出现了少数不法旅行社把“前端宣传招徕、中端组织参团、末端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这三个旅游关键环节割裂开来的不规范经营模式。为提高市民和游客对不法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醒各位游客,参团旅游须“防坑”。

  一、旅游三个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

  (一)旅游咨询环节注意事项

  个别直播平台主播在宣传推介某地旅游线路产品时,会采取混淆概念、偷梁换柱、不准确表述旅游合同关键信息等方式,为日后欺骗游客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预留非法操作空间。游客在互联网浏览、咨询旅游信息时,请不要轻易相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直播平台主播承诺的各种服务标准,不要轻易相信百度等平台上带联系方式的旅游札记、旅游美文、旅游小视频、跟帖感言、评论区留言等信息,也不要轻易相信社区微信群里的各种低价甚至免费的旅游信息。如果游客要通过上述渠道咨询和报名参团,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查验旅行社基础信息。参团出游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一定要让对方出示其旅行社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有效并且规范的旅游合同,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自觉抵制各种不合理低价游,慎防落入低价旅游陷阱,理性消费。

  2.留存旅行社网上宣传时所承诺服务的有效证据。游客向旅行社咨询团队旅游行程安排和服务细节时,一定要以截图或者录屏方式,留存旅行社准确名称、旅游线路价格、游览景点和游览方式(进入游览还是外围观看)、是否有购物和自费安排等具体行程安排,以及住宿酒店准确名称和具体地址、就餐安排、乘车安排、成团人数、行前解约退费等细节,为自己依法维权保留好关键证据。

  3.不要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游客在互联网渠道搜索到各种价格较低的旅游线路产品时,不要轻易相信其以“企业赞助、政府补贴”等各种名义和噱头宣传的低价团。请及时查阅计划前往的旅游目的地该时间段酒店住宿价格,以及火车、飞机等大交通的费用,估算一下大概吃住行综合成本,防范不法旅行社通过低价吸引游客参团后、再通过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来非法牟利。

  (二)签订旅游合同环节注意事项

  1.请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后再出行。千万不要听信任何承诺、在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发,到了旅游目的地再与提供接待服务的旅行社临时签订团队旅游合同。要在从居住地出发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以通过旅游合同确认互联网平台前端宣传所给出的各项旅游承诺和服务标准。

  2.请务必确认承担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旅行社的准确信息。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确保签订合同、缴纳旅游费用的主体均为同一家旅行社,并准确核对该旅行社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不要被对方以其与另外一家旅行社有代为提供接待服务的合作协议为由,与另外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将旅游费用交给另外一家旅行社。

  3.请务必认真核对所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条款。请仔细确认旅游行程中涉及景点的准确名称、游览时长和游览方式、交通工具和餐饮服务的标准、住宿酒店的准确名称和具体地址等内容,以及退费规则、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否有购物和自费项目等关键条款,对未明确的事宜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确认。

  4.请务必确定参团包价游费用。通过旅游合同固定参团旅游的具体价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价格不同为由,临时要求游客补交淡旺季价格差。

  5.请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再缴纳定金和旅游费用。一定不要在未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提前把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交给对方,防止被不法分子诈骗。

  6.请务必规范缴纳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游客给旅行社缴纳旅游定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所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该公司对公账户,千万不要被诱导添加某个人的私人微信,并将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转入其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个人账户,以防旅行社以员工私人行为的借口来逃避责任。

  7.请务必索要收费发票。游客在缴纳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及时向该旅行社索要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的交费发票,以确保后续投诉和维权时有据可依。

  8.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有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但是否购买保险是游客自己的权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绝不会要求旅行社强制游客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客应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游客如决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在购买后及时索要相关保险购买凭证。如旅行社以各种理由强迫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请及时投诉和举报。

  9.请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书面征得游客同意。如果游客同意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将具体的安排告知游客。如果游客不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当为其安排自由活动,不得采取不友好的方式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活动。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强迫和诱导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行为,请注意留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并进行举报。

  (三)游览环节注意事项

  1.通过旅游电子合同核对旅游行程安排。文化和旅游部鼓励倡导旅行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旅游电子合同以方便查验。如旅行社正常完成了电子合同登记,游客可通过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公众号,点击“我的”选项并验证个人真实身份后,来查询旅游合同是否正常备案以及备案的合同是否与自己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一致。如果发现存在问题,请及时进行投诉或举报。

  2.旅游过程中及时收集旅行社不规范经营行为。游客要注意查看并核对实际带团导游的姓名、所乘坐旅游车辆号牌,购物点或自费项目的具体内容等资料,并在旅游行程中收集不规范经营活动的视频、录音、照片等信息,以便提供投诉和举报的有效证据。

  二、特别提示内容

  (一)关于旅游套餐问题

  针对个别旅行社售卖旅游线路产品套餐后不正常履约安排出游,导致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问题,要求旅行社不得以“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等方式变相从事不合理低价游和非法集资。

  (二)防范非法“老年团”问题

  近年来,有机构或个人以低价、免费、礼品、旅游等为诱饵,组织诱导老年人参加名为“旅游”、实为推销或变相推销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财产品的非法“老年团”问题,部分老年人购买了数量不等的产品,造成不同程度经济损失。据调查,针对老年人的购物点也是专门设计过的,主要是厨具、保健品、床上用品、玉器,让老年人觉得用得到,但又价格高利润空间大的商品。如果想投诉这些旅游团,但是连这些旅游团背后的公司名字都找不到,常常是通过微信群发布旅游信息,通过组织老年人参加活动,送鸡蛋挂面等小礼品逐步取得信任。广场舞这种老年人集中的地方,也是销售们的重点目标。

  市民和游客如发现有人组织专门面向老年人的培训会、推介会、产品展示会,以及以低价、免费、礼品、旅游等为诱饵,组织诱导老年人参加名为“旅游”、实为推销或变相推销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财产品的“老年团”时,请一定要强化防受骗意识,注意留存好有关宣传、组织和推销等关键过程资料。如果对方以旅行社名义组织活动,请一定要认真查验其旅行社真实信息,记录好导游、车辆信息,如果发现组织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三)防范线下非法揽客问题

  市民和游客无论从网上还是线下咨询或报名参加团队旅游,请一定要通过可以查询到旅行社合法资质的正规渠道(线上通过查询各地文化和旅游局的官网,线下需要查看旅行社办公场所悬挂的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千万不要通过路边那些揽客人员的游说推销,以及散发的小广告、小名片、各种地图或者交通线路图上印制的旅行社联系电话报名参团(正规地图不允许印制任何广告)。上述这些揽客方式,背后都会隐藏着不规范经营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这些旅行团,大多是购物时间大大超过了游览景点的时间,而且在每个购物店呆的时间也要在两个小时以上,购买的物品如玉器、锅具、刀具和保健品等普遍存在价格虚高,也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三、投诉和举报渠道

  游客如果遭遇旅行社侵害合法权益的问题,可拨打投诉和举报电话076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