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评估工作。经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目保护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14日组织市级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开展书面评估、现场答辩等初评工作,现初评结果为:评定中山市石岐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赛龙舟-石岐赛龙舟)、中山市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沙溪四月八)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为“优秀”等次、五桂山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初评结果(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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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