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质监〔2017〕1号
一、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所”)共受理旅游投诉16宗,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函投诉11宗,“12301”全国旅游投诉服务平台3宗,质监所直接受理2宗。结案16宗,结案率为100%。为旅游消费者理赔金额为54080元,均由被投诉单位支付,未动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二)案件分类
质监所受理的16宗旅游投诉中,涉及旅行社14宗,占投诉总量的87.5%;购物点2宗;占投诉总量的12.5%。我所积极协调被投诉单位,要求核实并妥善处理。投诉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投诉内容摘要 |
投诉人 |
被投诉单位 |
1 |
1月5日 |
投诉人梁小姐于1月3日报名参加1月17日出发三亚团,团费3299。1月4日旅行社通知客人要加收每人200元机位费,客人觉得不合理投诉。 |
梁小姐 |
中山国旅 |
2 |
1月15日 |
投诉人12月6日参加华东6天游,反映导游报务质量不好,11日晚由于不参加自游船自费项目说被导游放在码头不管,导致感冒要求赔偿医药费 |
严小姐 |
中国国旅 |
3 |
1月17日 |
投诉人参加中国国旅1月16日澳洲游,并委托旅行社办理签证,2人交纳33068元团费,旅行社1月12日告知领使馆签证不成功(拒签)无法出行,并需要扣除6160元(签证、机票、酒店)费用,客人感到不满意希望协调解决。 |
陆小姐 |
中国国旅 |
4 |
1月22日 |
2016年11月通过微信转账(1640元)给中山国旅预订广州到四川广元的飞机票,2017年1月22日06:25前往前台领票时工作人员告知没有帮其预订,旅行社也没有提前通知市民订票不成功,现就中山国旅预订飞机票问题进行反映 |
王小姐 |
中山国旅 |
5 |
2月1日 |
投诉人参加1月29日香港游,2人办了个人游G签,旅行社按团签收了150元一个人,客人已向国旅反应,国旅回复不退现金,只退现金券,客人因而投诉 |
陈小姐 |
中山国旅 |
6 |
2月4日 |
投诉人杨先生7人参加马来西亚沙巴年初四至年初九6天团,行程年初七、八应该入住香格里拉酒店并享用相关设施,因酒店方原因未能入住,客人投诉要求处理。 |
周小姐 |
中山菊城假期 |
7 |
2月6日 |
投诉人罗小姐11月11日3人参加春秋国旅北京6天游(拼团),当时团费大人2599元,小孩2199元,客人途中访问中山同团客人(畅游旅行社),大人2199元,小孩1899元,后客人联系春秋国旅梁均伦,同意退回3人共1100元,但旅行社一直未兑现,希望我所协助解决。 |
,罗小姐 |
中山春秋国旅 |
8 |
2月8日 |
投诉人林惠瑶7人2月5日-2月8日参加中山市海外旅游有限公司海南游,团费:共20077元。林女士表示报名该团团费为3295元/人,发现同团游客的团费比较低,同团游客团费为1900元/人至2300元/人,其联系旅行社工作人员协商退还差价,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因为机票价格贵,所以团费才比较高。林女士对此不满,故投诉 |
林小姐 |
中山海外旅行社 |
9 |
2月11日 |
投诉人黄小姐参加菊城假期泰国游,受到地接社导游的威胁,要求交1000元参加自费项目,不参加将取消行程,客人迫不得已参加,回来后投诉。(客人有录音作证据) |
黄小姐 |
中山菊城假期 |
10 |
2月16日 |
投诉人胡小姐2人参加中山国旅2月23日东北团,2月15日1人自身原因要求退团,旅行社要扣机票费1500元,客人认为按旅游合同7日以上退团,全部退回团费。 |
胡小姐 |
中山国旅 |
11 |
2月17日 |
投诉人曾先生一行9人参加中山至尊假期2月25日出发的九寨沟5天团,客人因航班时间原因,于2月17日要求退团并要求旅行社退回全部费用。 |
曾先生 |
中山至尊假期 |
12 |
2月28日 |
投诉人林先生2人22日参加中山菊城假期5天泰国游,该团16人回程时因飞机延误,导致无法乘船回中山(客人单程交了250元),后旅行社安排车辆从香港机场送到深圳(2800元),再从深圳回中山(1700元),客人要求退回船票差价。 |
林先生 |
中山菊城假期 |
13 |
2月28日 |
投诉人梁先生28日报名参加中山海外旅行社新马游,3月23日出发,由于客人自身原因当天提出退团,旅行社说该团已成团不能退费,客人投诉。 |
,梁生 |
中山海外旅行社 |
14 |
2月28日 |
投诉人陈小姐一行3人1月28日参加中山广之旅巴厘岛5天团,在参加海上项目回程时遭遇大风浪,船身剧烈震荡,造成客人儿子膝盖撞伤,要求旅行社处理。 |
陈小姐 |
中山广之旅 |
15 |
3月28日 |
投诉人崔先生参加港澳游,由珠海回程,到中山三角工业区翠玉珠宝店购买了2999元玉石,后觉得被骗到旅游局投诉希望帮忙解决 |
崔先生 |
三角翠玉珠宝店 |
16 |
3月28日 |
投诉人宫先生参加哈尔滨老人团组织到港澳游,由珠海里程旅行社带到中山三角工业区翠玉珠宝店购买了12400元玉石,后觉得被骗到旅游局投诉希望帮忙解决 |
宫先生, |
三角翠玉珠宝店 |
二、旅游市场检查情况
(一)开展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3月9日,中山市旅游局联合民众镇公安、经信、工商、环保、消防、安监、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合执法行动。整治行动中发现,锦标村的恒福缘工艺品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消费者购物的现象。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括存在多个火灾隐患、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系统不完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没有配备专门操作消防设施的值班人员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联合执法组依法对该公司一层、二层所有使用区域临时查封,并作停电处理以保障公共安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中山旅游良好形象。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及广东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方案,省旅游局联合省发改、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由省旅游质量监管处处长孔宪辉带队, 于3月21日来我市开展旅游市场督查检查。
督查组直插一线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了南朗镇佛泰佑乳胶寝具加工厂、南京同仁堂药店、火炬开发区绮梦床上用品厂和中山市春秋国际旅行社,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市旅游局敦促企业限期整改,市旅游局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查处违规旅游包车2部。通过检查,省旅游质量监管处处长孔宪辉对我市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治,采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购物商场的监督和执法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保障游客权益。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粤府办〔2016〕35号)精神,按照“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保障有效”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镇区的协调,依照分工和各自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执业;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第一季度,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合计54080元。
中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