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增长主体,促进和催生一批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竞争实力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纳入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单位名录库,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工作,确保文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全面反映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绩,顺利完2016-2018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工作目标,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建设经费管理办法(2017)》,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建设经费管理办法(2017)》的通告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