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文体教育局、各版权基层工作站(服务站)、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版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在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定了《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将办法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