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场办结审批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有关政策,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等做了新的规定,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场办结审批与现行的政策文件不相适应。经研究,取消该事项当场办结审批模式,改为按法定时限进行受理审批。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