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10月15日受理中山市友情岁月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01日。
申 请 人:中山市友情岁月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新城2期C4幢47号、48号、49号(二、三楼)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9817226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34号-35号窗口
邮编:528403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