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广新审公[2018]9号
关于利害关系人申请注销中山市欢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歌舞娱乐场所《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2月2日受理利害关系人申请注销中山市欢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
申 请 人:杨光宝
场所地址:中山市西区富华道16号富业广场一期三层3号、四层5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原经营者、投资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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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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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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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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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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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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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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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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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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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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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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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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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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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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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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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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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数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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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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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9817226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28403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