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07月01日受理中山歌神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9年07月17日至2019年07月30日。
申请 人:中山歌神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基路2号(三层02号、四层02号、五层02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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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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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张景国 |
男 |
广西合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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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梁志常 |
男 |
广东省肇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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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柳州永利音乐无限娱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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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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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包间数量(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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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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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8225000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89号-90号窗口
邮编:528400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