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文体教育局(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为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府[2017]84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市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