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文体教育局)、市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我市文化类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及文化类企业单位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青少年暑期文化服务的供给,推动“绿色暑假·缤纷文化”中山市暑期文化公益活动多元化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我局制定了《“绿色暑假·缤纷文化”中山市暑期文化公益活动资助办法》 并通过了司法局的审核。
现将《“绿色暑假·缤纷文化”中山市暑期文化公益活动资助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策解读:http://www.zs.gov.cn/wglj/zcgw/zcjd/content/post_1851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