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使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修订了《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下辖四个实施细则,其中包括《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写好文化兴城这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各类资本在我市投资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开发旅游新产品,培育旅游新品牌,拓展旅游新市场,推动旅游经济发展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市文广旅局起草了《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有哪些?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
(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资金来源是什么?
实施细则所指的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四、扶持的对象是谁?
扶持对象主要是在中山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中山旅游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企业单位。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项目单位近三年因违法违规受查处的;项目单位当年发生旅游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单位违反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
五、扶持的方式是怎样?
实行事后奖补的方式
六、《实施细则》中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品质提升、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旅行社品质提升、旅行社吸引游客到中山过夜旅游、旅游项目建设等项目奖补。
七、《实施细则》中的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是什么?
专项资金采取本年度申报,下一年度拨付的原则,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将拟扶持项目金额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产业扶持资金。
八、如何申请专项资金?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按要求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http://fczj.zs.gov.cn/)填报及上传申报资料。已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则需先注册单位信息。
九、专项资金审核程序是怎样?
主要包括审查、受理、评审等程序。其中,镇街文旅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依法经营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通过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次审核,负责检查项目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范围、要求等,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奖补、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奖补、旅行社品质提升奖补的,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申报单位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拟扶持项目名单;申报旅行社吸引游客到中山过夜旅游奖补的,由市文广旅局委托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旅行社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及实地抽查后,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审核意见拟定扶持名单;申报旅游项目建设奖补的,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形成拟扶持项目名单。
十、申请材料有哪些?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并发布当年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在申报指南中明确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十一、专项资金如何监督管理
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规定对项目进展、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部门自评,加强对专项资金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完善内控机制,防范管理风险。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审计、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十一、扶持对象违反了相关规定怎么办?
经审计和监督部门认定,在专项资金审批、使用过程中,项目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实施时间及有效期是什么?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政策原文:http://www.zs.gov.cn/wglj/zcgw/gfxwj/content/post_221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