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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分享: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的成长成才,并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规定了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为了给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近年来,中山市市镇两级文化主管部门立足职能、严厉查处文化市场领域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某KTV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案

  2023年11月,石岐街道教体文旅局对中山市某娱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包厢内有2名未成年正在唱歌,该包厢消费金额128元。经立案调查,该KTV因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被予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的处罚。

  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案

  2023年7月,小榄镇教体文旅局执法人员对小榄镇某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检查时,现场发现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中2名正在上网。经立案调查,该网吧因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被予以警告罚款13500元的处罚。

  文旅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KTV、网吧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做到守法经营,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场所。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应该做好教育引导,不带孩子去KTV、网吧等场所,引导孩子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适宜其健康成长的公共文化场所活动,积极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暑假将至,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广大市民和消费者发现KTV、网吧等场所有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请积极向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