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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04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BLN4R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宝安大道4336号洪盛工业区4栋厂房401

  法定代表人姓名:伏才学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51132419**********

  联系电话:177****771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经查,你单位承接由中山市海粤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包的枫林绿洲项目装修工程,现存在拖欠陈洪勇2021年3月至6月及2022年3月至4月劳动报酬;拖欠何炼班组具体施工作业人员2022年3月至4月劳动报酬的行为,我街道办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向你单位发出《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协助调查通知书》(文书号:粤中五桂山检查协调字(2022)64号)要求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携带有关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你单位至今未派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我街道办协助调查。2022年7月22日,我办事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你单位承建的中山市五桂山枫林绿洲项目现场张贴,要求你于2022年7月25日15时00分前到我街道办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并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协助调查通知书》(文书号:粤中五桂山检查协调字(2022)64号)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你亦可授权委托有关负责人前来配合调查处理。但你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或委托负责人前来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2年8月8日15时00分前到我街道办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并报送经你单位确认的陈洪勇及何炼班组应付未付劳动报酬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你亦可授权委托负责人前来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五桂山党群服务中心230室

  联系人:鲁世杰(T233776)、张少斌(T501541)

  联系电话:0760-88203825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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