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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扩建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03 分享:


  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扩建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项目实施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扩建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项目。

  2、实施单位: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和三乡镇,工程主要任务是防洪、排涝。通过扩建中珠排洪渠、新建乌石蓄洪湖,对已有水库挖潜、设置滞洪区、河道拓宽整治、新建泵闸的工程总布局方案和相应的总体调度方案,提高茅湾涌流域防洪、排涝能力,降低汛期水位,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包括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两部分,其中对五桂山办事处有影响是:桂南村的范围内新建中珠排洪渠段及部分扩建段。工程建设内容分述如下:

  (1)扩建中珠排洪渠: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中珠排洪渠4.22千米,起点位于城桂公路以东,终点在中珠排洪渠石井水闸处;扩建现有中珠排洪渠5.80千米,起点位于石井水闸处,终点位于中珠排洪渠中山、珠海分界处。包括新建泄洪堰、泄水闸、箱涵各1座,改建石井水闸、重建凤栗山水闸、新建桥梁3座、重建18座、拆除5座、重建交通桥1座等。

  (2)乌石蓄洪湖:

  乌石蓄洪湖位于三乡镇北部茅湾涌上游鸦岗运河顶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泄洪闸、泄洪渠与鸦岗运河连接渠道、乌石截洪渠、环库路等,蓄洪湖蓄水总容积为148.72万立方米,为小(1)型水库。

  4、征地范围:项目建设用地涉及五桂山办事处的桂南村。

  5、征地补偿标准: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6、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760-88386250       邮箱:1143803913@qq.com

  评估单位名称: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8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60-88885897        邮箱:896243829@qq.com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