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公示期为12个月)
监督电话:882060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救助金额(元)
救助日期
肖甜
龙石村
2
4640
2023年4月11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