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请撤销曾哥潭水电站管理权证的函》(中水函〔2023〕286号)要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核发的曾哥潭水电站管理权证有误,认定该管理权属登记表中的管理权人和使用权人梁加立无权取得曾哥潭水电站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经复核机关审核,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拟撤销2016年12月20日发给曾哥潭水电站的《中山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证》。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2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五桂山街道水务事务中心反映(地址: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407室)电话:89911881。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