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云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0Y8R56
法定代表人:云刚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富豪山庄富安街7幢7-8卡(7卡)
经查,你单位承接中山市五桂山雅居乐长提半岛29栋、30栋装修工程,后雇佣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作业,存在拖欠唐治贵、李加生等11人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劳动报酬共计130830元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的规定,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欠薪情况反馈表》、《员工工资表》、《欠条》、微信聊天截图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的规定,现责令中山市云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4年05月1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于2024年5月17日15时前足额支付唐治贵、李加生等11人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劳动报酬共计130830元,并将有关支付凭证及整改报告报送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桂山分局。
如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张少斌(19120596082)、黄慧(19120596094)
联系电话:0760-8820382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行政服务中心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