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街道对辖区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年度校验。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五桂山街道2024年度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五桂山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