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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淑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号:桂委干〔2019〕1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3-22 分享: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

  李淑英同志任五桂山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方火明同志任五桂山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李美英、吴林森、廖清等同志任五桂山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职时间从20181225日起。


  中共中山市五桂山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