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 号)及《中山市“工改工”宗地改造委托审批业务指引》有关规定要求,五桂山街道广东宝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业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五桂山街道广东宝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五桂山街道广东宝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的批复(中府函(07)〔2023〕002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