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五桂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19年6月24日
《五桂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参照《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3年版)》,结合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实际,编制形成《五桂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
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在结构调整中加快转型升级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禁止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生态保护要求和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五桂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同时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二、《目录》结构
《目录》由鼓励类和禁止类构成。不属于鼓励类和禁止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一)鼓励类。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自主创新,需要采取政策措施加以鼓励和支持的产业。对鼓励类产业实行优先发展、扶持发展的政策。
(二)禁止类。禁止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我区生态保护区的定位,不利于资源节约和节能降耗,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等需要禁止、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属于禁止类的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停产或关闭。
《目录》自2019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五桂山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一类 鼓励类 |
序号 | 产业名称 |
一、芳香产业 |
1 | 芳香类树种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基地种植 |
2 | 芳香产品的加工、提取、提炼、检验、检测 |
3 | 芳香相关文化产业,包括品香馆、收藏馆、展览馆、芳香文化交流中心、芳香特色主题酒店等 |
4 | 芳香相关技术科研投入,包括种植、培育、结香、提取的新方法、研制芳香精油提炼设备、芳香花、果、叶等新副产品的研发 |
二、健康医药产业 |
1 | 现代中药,包括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新型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儿童中药以及疗效明显的中药复方制剂、中药活性成分、有效部位新药 |
2 | 仿制药,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首仿和抢仿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
3 | 化学药,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自身免疫疾病、代谢疾病、抗感染药物、儿童用药等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与产业化 |
4 | 生物制药,包括蛋白、多肽、核酸、单克隆抗体药物、疫苗、细胞干细胞免疫治疗技术和产品、生物类似药等的研发和产业化 |
5 | 医疗器械,包括医学影像设备、先进诊疗设备、儿童医疗器械、康复及物理治疗设备,以及医用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移动医疗产品、智能医疗器械产品 |
6 | 诊断试剂,包括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床旁诊断、基因检测试剂 |
7 | 数字医疗,包括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和集成创新项目 |
8 | 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健康管理服务、药物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控制及检测体系以及药品安全性评价、临床研究、中试研究的公共服务项目 |
9 | 保健品,包括高质量和品牌生物健康食品、保健品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
三、特色旅游产业 |
1 | 红色革命遗址、名胜古迹等历史建筑遗存的活化利用 |
2 | 工业旅游、生态旅游、游学旅游、森林旅游、田园综合体等综合旅游资源开发 |
3 | 特色突出、参与性强的科技、休闲等特色旅游项目,包括旅游演艺产业开发 |
4 | 精品旅游线路开发 |
5 | 高端康养度假酒店、特色精品民宿 |
6 | 体现世界多元文化融合、凸显本土文化的综合旅游项目 |
7 | 特色商业街区开发 |
四、高端电子信息产业 |
1 | 5G天线、基站、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 |
2 | 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的核心芯片 |
3 | 卫星通信传输设备、地面接收机、地面站终端机、用户终端;北斗全球定位系统终端与设备 |
4 | 新一代移动终端及外围设备(触摸屏、手持平板电脑、智能手机、车载、舰载、机载终端和手持机智能终端;语音输出设备、图形图像输出设备等)的研发与产业化 |
5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封装、测试项目 |
6 | 以激光技术为核心的照明、显示、测量仪器、3D打印项目 |
7 | 高端电子元件、镜头组件、精密仪器的研发与产业化 |
8 | 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数控系统、嵌入式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等软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
9 | 云计算存储设备、终端设备、云应用开发支撑平台、物联网网关、无线射频(RFID)的研发与产业化 |
10 | 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护理机器人 |
五、新材料产业 |
1 | 天然酯绝缘油研发与产业化 |
2 | 高品质人工晶体 |
3 | 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备 |
4 | 聚合物光电子功能材料 |
5 | 纳米、生物、智能、超导材料研发与产业化 |
六、生产性服务业 |
1 | 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服务 |
2 | 云计算、大数据服务 |
3 | 电子商务平台 |
4 | 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
5 | 高级人才引进和人类智力开发、引进 |
6 | 高新技术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孵化体系建设 |
七、文化创意产业 |
1 | 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和民间工艺品设计、制造 |
2 | 特色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建设,各类艺术馆和文物保护 |
3 | 古旧、仿古工艺品、美术品生产、收藏与经营 |
4 | 文化艺术经济、代理、评估、推介、咨询业务 |
5 | 录音、摄影、摄像等音像制作活动、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 |
八、总部经济 |
1 | 跨国公司和国内上市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市内优质企业在五桂山设立公司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 |
第二类 禁止类 |
1 |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对水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包括酿造、造纸、屠宰、禽畜养殖场、线路板、金属表面处理(包括电镀、阳极氧化、钝化、酸洗、磷化等)、印染、洗水等 |
2 | 对大气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包括涂料、油墨等行业,以及需配套建设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项目等 |
3 | 综合性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包括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工业固废处置、化工行业等 |
4 | 特殊环境影响项目,包括放射性产品及设施的生产、产生较强电磁波辐射项目等 |
5 | 所有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储、危险爆炸物仓储项目(包括烟花、爆竹、炸药、雷管等) |
6 | 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内,与资源保护、水源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
7 | 国家、省、市规定禁止发展和淘汰的其他项目 |
政策解读:《五桂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