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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桂山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2-11-09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桂山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五桂山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山市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要求,为加快推进五桂山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在各村(居)建立金融服务站,实现金融与农村相对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五桂山”核心任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金融促进新农村发展为主题,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方向,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构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依托村委会在各村(居)建立金融服务站,解决农村银行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等问题,通过建设信用户,传导惠农补贴政策信息,有效对接金融服务与农民需求,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到2013年中,以三角镇三角村金融服务站为样本,建立桂南村金融服务站。完成农户、农民基础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全面推广,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引进保险、证券、基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层次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金融服务站。依托村委会,建立村(居)金融服务站,并在村(居)委会办公场地设立独立办公室或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独立窗口。
     (二)金融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采集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依托村委会优势,采集本村农户基础信用信息,协助挂点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工作,协助建立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和信用户、信用村建设。
2.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设置宣传栏,悬挂张贴金融产品介绍资料和业务流程图,播放金融知识宣传短片等,宣传银行存贷款和汇款、信用卡安全使用、国债、股票基金、保险等基础金融知识,提升农民防范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反假货币知识等金融风险识别能力。
3.受理金融业务咨询。一是银行证券保险的金融基础业务咨询。二是收集农户贷款需求信息,协助报送申请资料。三是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四是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投诉、建议等,反馈给挂点金融机构,并为挂点金融机构掌握相关信息、提供金融服务提供参考。
4.代理协调相关金融业务。在符合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前提下,在挂点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代理部分金融业务,协调处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纠纷。配合区农业保险协保员开展农业风险互助业务。
5.推广农村金融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协助指导农村企业、农户、农民运用现代银行支付结算工具,推动挂点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利超市等安装POS机具、助农取款机等,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在农村使用。
6.协调有关政策落实。协助“创业带动就业”和“青年创业”等融资扶持政策在农村推广,协助相关机构开展对符合条件农民的申报进行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
7.办理各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建立挂点金融机构负责制。明确金融服务站有涉农金融机构挂点,选取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主要挂点金融机构。挂点金融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成立“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或部门,专门负责对“三农”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与金融服务站联系,负责日常金融宣传、金融服务站业务咨询等工作。三是分期分批负责开展对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的金融知识也业务培训。四是成立服务小分队或流动服务队,定期或不定期进入金融服务站现场办公。
     (四)建立村(居)银(社)合作机制。由挂点金融机构与金融服务站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促进银(社)村(居)合作常态化,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挂点金融机构可协助金融服务站引入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相关中介组织,并可根据金融服务站成功协助办理的业务量给予适当奖励或工作经费,鼓励金融服务站积极开展工作。
     (五)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村(居)两委实绩考核体系,对解决农民金融需求成效显著的村可予以奖励。
       四、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五桂山村(居)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措施,解决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五桂山办事处主任霍嘉来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陈耀和、郭凤仪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财政分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司法所、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村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承担日常组织、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促使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出台扶持政策。
1.在2013年五桂山配套专项资金,用于金融服务站设备购置、农户基础信用信息采集、业务培训和宣传经费。
2.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适度引入农业保险再保险机构,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覆盖面。
     (四)建立检查监督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定期对金融服务站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检查督导,给予支持指导,对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金融服务站充分发挥对接金融与农村的桥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结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工作部门,与分管农业领导具体落实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建设中问题。挂点金融机构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指导金融服务站建设。
     (二)加强沟通培训。挂点涉农金融机构要统筹规划培训服务方案,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村委会的沟通联系,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村、农民的交流,提升工作效能。
     (三)强化人员配备。合理搭建各村金融服务站人员架构,原则上金融服务站站长由村委会或村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工作人员由村委会安排,优先选用熟悉经济、懂金融的大学生村官。同时,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加强与挂点金融机构的沟通,以提高金融服务站的运作效能。
     (四)总结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村委会以及挂点涉农金融机构要定期总结金融服务站建设、运行、管理及成效,及时报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汇总全区村(居)金融服务站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