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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桂山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2-07-02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桂山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业经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桂山办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五桂山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五桂山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警动、全民动、全区动,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即是: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场所不发生亡人火灾;确保社会面上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消防工作不发生重大事故案件。

    二、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对全区消防安保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组  长:丁叶安

副组长:陈目华、廖伟雄、张井甫

成员: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城区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少皖担任,温申权兼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消防中队、派出所抽调专人组成,主要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我区火灾防范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6月底前,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专题报告政府,提请部署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7月份,开展“三合一”场所和“三小”场所专项检查整改行动,抓好香港回归15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8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国庆节前后,开展旅游景点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集中检查。

   (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五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力推进五桂山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7上旬,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9月底前,全面运用“中山市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所有居民楼院、单位场所排查一遍目标,并100%录入系统,100%建立相关台账;10月份,40%的街道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紧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消防档案,公安消防部门通过系统实现对社会单位动态预警监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通过系统,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备案。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要全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实现建筑消防设施的“身份证”管理。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消防部门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 “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消防部门备案。年底前,火灾高危单位和3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户籍化”管理。

   (四)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全面修订完善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7月底前,100%完成辖区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工作。8月底前,组织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商场和市场等保卫目标进行实地调研,修订完善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预案。9月底前,深入推进建筑消防设施测试专项行动。

   (五)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联合宣传、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安全“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在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9月底前,完成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十八大开幕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9日至30日)。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采用现场督导、绩效量化等方式,对保卫战情况进行实时调度指挥,加强检查督导和考评通报,形成全程加压、紧逼增劲态势,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冲刺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固强补弱,集中攻坚,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总结表彰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10日)。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召开表彰会,总结成功经验,固化工作做法,形成管理长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检查督导。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防范、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领导干部要明确联系点,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和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评奖惩。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进行考核排名,7月底、9月底、十八大闭幕后分别进行阶段性和综合评比,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重特大火灾和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成效纳入班子考核内容。

   (三)强化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7月5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7月起,每月10日和24日前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十八大闭幕后1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泳琴,联系电话:23186516,传真:2318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