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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2-06-29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高办事处机关工作质量和效能,促进办文办会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办会要求

(一)明确会务职责。办事处全体会议等综合性、全局性会议,由党政办承办,相关单位协助、配合。以办事处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由对应的部门、单位为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会务承办工作(包括参会名单和人员通知、会议材料收集分发、会议签到、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餐安排、姓名牌和横幅制作等),党政办协助会场布置、会场服务。各专项公务活动和接待方案,由承办单位拟订,经党政办审核,呈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

(二)规范会议审批。凡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会务承办单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填写《办会呈批表》(详见附件1),经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承办单位负责提供议程、参会范围、领导讲话稿初稿、需印发的文件等材料。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召开的临时性(紧急)会议,承办单位至少应征得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后,经党政办统筹安排方可召开。

二、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会议通知、签到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派员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二是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未履行签到手续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对待。

(二)严格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须在会前向会务承办单位负责人请假,重要会议请假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或主持会议领导批准。会务承办单位要在会前将参会人员和请假人员名单报送给主持会议的领导审阅。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因私外出,要按规定向组织部门备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三)严格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按照会议姓名牌或会务人员指定位置就座,自觉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六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接打手机;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坐姿不端;不准着装不整。

三、规范公文处理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公文统筹把关制度,对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的发文,坚持“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代拟,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将代拟文稿送党政办初审、修改、完善后,呈送党政主要领导签发。公文印制前,由党政办把关公文审签手续、校核文字和格式。

(二)上报办事处公文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文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并按规定渠道报送,由党政办统一受理,不按规定文体格式和规定渠道报送的公文稿,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邮箱:cophyb@sina.com;联系人:黄勇兵;联系电话:88206083)

(三)上报办事处公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签,履行审核程序(详见附件3),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不按规定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一般公文应预留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审核、签发时间,紧急公文由主办单位按程序转递。

(四)重视公文处理和批示单办理。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接收公文(包括电传、明传OA,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党政办备案,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送更新信息(详见附件4)。对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示的公文必须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反馈办理情况。不得随意处理或假借未收到公文、批示单推诿、敷衍,造成工作延误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行文规则,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于下列重大事项,须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同时报党政办公室。

(一)重大事件

1.办事处范围内发生的或与办事处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动态、安全事故、灾情疫情、治安案件。

2.办事处范围内开展的统一专项整治行动和重要安全保卫任务。

(二)重大活动

 1.各村、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外出考察活动。

 2.各村、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节庆活动、经贸活动等。

(三)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地方领导(国家部委司局级以上领导,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市直单位一把手及兄弟镇区党政负责同志)以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五桂山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国内外主流媒体到我区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四)其他重大事项

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党政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内部涉及到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五、严格督查落实机制

党政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部门、单位办文办会等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加大会风会纪督查力度。对于党工委、办事处召开或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召开的会议,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督查参会人员、请假制度执行、会纪会风等情况,并通报督查结果。

(二)加大公文处理督查力度。党政办将适时对各部门、单位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交换接收情况、公文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三)加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督查力度。党政办将适时对各部门、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五桂山办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