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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桂山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2011年度财政 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2-05-31 分享:

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桂山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业经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桂山办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

 

 

五桂山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2011年度财政 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五桂山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08]19号)和《中山市镇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审[2010]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办事处201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加强和改进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也是提高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依法对属于内部审计监督对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从而建立健全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增强严肃财经法纪,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的经济秩序,发挥各项改革措施及宏观调控的作用,为五桂山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内部审计的方法

(一)审计对象。2011年度实行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集体企业被审单位有:建设所、林业站、人社分局、公安分局、五桂山学校、中心幼儿园、红十字会、防保所、计生服务所、国土分局、规划所、工会、执法分局、流管办、畜牧兽医站、宣传文化中心、居委会、长宏公司、桂宏公司、桂兴公司共20个单位。

(二)审计时间。从2012年6月起至2012年10月20日止对上述审计对象上一会计年度(即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内部审计。2012年9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征求意见,2012年10月20日审计期间结束后,提交审计正式报告呈报五桂山办事处及报送市审计局备案。

(三)审计组织形式。

本次审计是在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指导下,五桂山纪工委(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委托社会中介审计事务所实施审计,审计经费由五桂山审计办拨付。

(四)审计重点内容。

1、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会计期间各项资产、负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真实性、合法性;

4、专项资金、基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效果;

5、重大经济活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6、廉政建设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内部审计范围及要求

1、本次审计会计年度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审计上一年度及其他单位。

2、本次审计面要求达到100%,坚持“提高审计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府办[2008]19号文的要求实施审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稳妥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五桂山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保障各项改革措施及宏观调控贯彻落实。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报告定稿前,须经办事处领导把关,采取从下而上的方法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反馈给办事处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市审计局将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检查审计工作质量。

3、被审计单位要把完整的2011年会计年度财务会计记录资料、财政经费收支预算方案及相关经济财务资料,在审计组进场时、审计时提供给审计组。

4、各被审计单位请安排1-2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