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经联社:
现将《五桂山办事处二O一一年度村委会、经联社领导班子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桂山办事处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五桂山办事处二O一一年度村委会、经联社领导班子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中山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审计目的
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中山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二O一一年度村(居)委会、经济联合社领导班子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监督、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既有利于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作出公正的评价,又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监督约束,有利于培养一批作风正派、廉洁公正,真正为村民办实事的村级领导班子,达到建设和谐五桂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三、审计对象和重点
1、审计对象为办事处所辖的三个村委会、二个经济联合社二O一一年度领导班子任期内经济责任人。
2、审计重点
(1)审计各村委会、经联社2011年度集体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财经法规执行情况;
(3)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征用土地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及跟踪审计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村民分配、集体福利等);
(4)结合各村、经联社的实际情况,对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延伸审计。
四、审计范围及要求
1、本次审计会计年度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伸以前年度或其他有关单位;
2、实施审计面达100%,审计时间由2012年5月11日至9月30日止,2012年8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初稿给各村委会、经济联合社征求意见,2012年9月30日止全面完成并提交审计报告给五桂山办事处;
3、本次审计要严格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及《中山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财会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依法审计;
4、坚持“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稳妥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报告定稿前,须经办事处领导把关,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要向村民公布,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处理并反馈给村民;
5、被审计单位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完整财务会计资料,必须在审计组进场时提供给审计组;
6、被审计单位必须将审计承诺书、201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11年度经济目标计划、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各种经济合同、合约等,在审计组进场时提供给审计组;
7、被审计单位须派1-2名工作人员协助本次审计工作;
8、本次审计接受审计局、财政局的监督和指导,由五桂山纪工委协助,财政所、审计办、农办参与直接组织审计工作,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审计经费由办事处财政拨付。被审计单位有:桂南村委会、南桥村委会、长命水村委会、石鼓经济联合社、龙塘经济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