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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行政文件的公告

        文号:桂办规字〔2020〕0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25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规制统一和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根据《中山市司法关于督促清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行政文件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五桂山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桂府200417号)《五桂山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试行办法》(桂办通201310号)《五桂山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试行办法》(桂府20042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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