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20年9月1日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和部署,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以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参与,促进创新创业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孵化基地基本原则
创业孵化基地应以创新创业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重点服务初创者、初创企业和初创团队为基本定位,以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农业户籍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以带动五桂山户籍人员就近就地就业为目的,搭建滚动利用,循环发展的创业孵化平台。
二、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孵化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商事业务代理、行政公共服务、项目展示对接等功能。
(一)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类孵化基地可放宽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场所作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租用)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可孵化创业实体数量达到15家以上,申请时已入孵企业达8家以上。
(二)孵化基地设立在五桂山辖区内,孵化基地运营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安全、消防、卫生、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对创新、创业有较大不利影响的法律、经济纠纷。
(四)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有配套的创业服务和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管理服务流程规范,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支持、跟踪扶持、协助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落实等服务。
(五)发展前景好,有明确的孵化周期,并建立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服务的功能,孵化项目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鲜明。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桂山分局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1);
2. 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创业孵化区域平面图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3. 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附件3)、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注册登记的免交);与入驻创业实体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协议复印件。
4. 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团队成员花名册(附件5),以及学历、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
5. 创业孵化基地专(兼)职创业导师花名册(附件6)及聘书;
6. 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创业入孵评审、创业服务管理等制度复印件。
7. 消防验收(备案)的有关资料。
四、审核认定
(一)初审。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桂山分局服务窗口受理后,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二)评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桂山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2名创业导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照《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价要点》(附件2)实地复核,确定是否拟认定为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
(三)认定。对拟认定为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的,在五桂山办事处政府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桂山分局批复认定,授予“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牌匾。
在公示过程中如产生异议,经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不予认定。不同意认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价要点
3.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入驻团队花名册
4.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人员信息采集表
5.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团队成员花名册
6. 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专(兼)职创业导师花名册
政策解读:《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