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五桂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18年5月3日
五桂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函》(农经函〔2017〕6号)、《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276号)和《中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农〔2018〕35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政策举措,立足于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完善股权权能,健全监管机制,规范组织运行,提升发展活力,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既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是坚持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充分发挥区主体作用,加强办事处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统筹。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明确区、村、组改革路径和方式,夯实改革措施,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三)目标任务
在坚持和维护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完善和优化我区现行各项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制度、政策和措施,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探索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领域、新方向、新措施,及时梳理总结,挖掘推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促进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现代化。
二、改革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明确改革任务,找重点、抓实效,确保各项改革内容有序推进。
(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根据市级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制定本区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股东成员身份确认,解决历史遗留股东资格界定及身份确认问题,建立健全组织成员登记制度,将股东成员名单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及应用。(责任单位:各村、各村小组)
(二)深化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一是农村股份制改革不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各村小组)
二是已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组织章程的修订和完善,按照依法依规、管理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原有章程规定的组织架构、议事规则、运行机制、登记流转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成为法律承认的村民自治章程。(责任单位:各村)
三是全面推动股权继承流转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根据《中山市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继承和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农〔2014〕146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股权继承流转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推行新增人口通过继承、流转、赎买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责任单位:各村、各村小组)
(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在2016年全省部署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基础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节点,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表》,再次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关系,建立明细台账,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台账与具体实物相符、资产公开交易数据与财务记账信息对应,预防隐匿资产和资产流失,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按照《关于修订中山市镇(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范本的通知》(中农函〔2017〕276号),结合区实际和需要,修订完善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管理,尽量避免因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存在疏漏而给村民带来经济损失,杜绝产权流转交易中的非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农村经管专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区、村、组三级共同探索的工作重点
1.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自身特色与优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办事处帮扶资金,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转型升级,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高位嫁接优质项目,促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办事处,配合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村、各村小组)
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效益。适应发展需要,推动村、组两级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有效整合,完善村级统一核算,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新格局,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后劲。(牵头单位:区办事处,配合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村、各村小组)
三、进度安排
(一)摸底调研与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
1. 深入调研。深入各村组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情况、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
2. 制定方案。区农社局以调研摸底掌握及各村组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五桂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村两级改革工作重点,编制任务分解表,各村根据区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 宣传发动。召开全区改革动员大会,贯彻中央和省市政策精神与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学习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二)改革落地与实施阶段(2018年4月- 2018年9月)
围绕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容,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全面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改革任务有效落地,依时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 2018年10月)
总结改革成效,提炼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与亮点,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改革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社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村要成立以村书记担任组长,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村级改革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产权办要系统梳理改革任务,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明确承担单位,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村要认真解读区的改革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区产权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争取广大农民群众支持、主动配合参与,发挥各类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改革意识、把握改革要领,增强改革动力,提升指导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督导。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任务倒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2018年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区对村的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年底前各村需将改革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区产权办审核,以此作为实绩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