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五桂山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党政办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17年8月3日
五桂山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一、加强预期引导 |
1.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密切跟踪研判全区经济形势,加强对宏观政策的解读。 |
经信局 |
2.每年公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
财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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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力促统计数据得到更全面、准确传播和使用。 |
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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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1.适时调整更新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镇(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经信局 |
2.定期在办事处门户网站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等信息。 |
人社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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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市、区相关税收政策,并加强宣传解读。 |
财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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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转发中央、省和市财政部门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更新并公开我区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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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1.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批准情况;及时公开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总体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投产情况等。 |
经信局 |
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1.根据市级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 |
经信局 |
2.按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系统中录入PPP项目信息。 |
财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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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深化市、镇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办事处门户网站集中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 |
组织人事办 |
2.公布我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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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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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办事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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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公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 |
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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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1.公开我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 |
农社局 |
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宣传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宣传,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农村土地确权相关宣传册(单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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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发布区内市场主要粮油价格信息以及简要分析,每季度、年度发布全区粮油市场情况回顾及下一阶段市场形势预测报告。 |
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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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1.通过办事处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 |
财政分局 |
2.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1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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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1.研究编制《五桂山产业指导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
经信局 |
2.主动、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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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托“五桂山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系列政策解读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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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1.发布全区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
经信局 |
2.公开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品牌建设等措施内容。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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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抓好燃气具、食品接触类产品等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的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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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消费维权投诉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制度,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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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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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公告经认定的缺陷商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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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品抽查检验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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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开使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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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1.通过办事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文件,发布相关解读。 |
农社局 |
2.做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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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退出标准认定以及程序的公开和宣传,及时公开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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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公示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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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1.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
环保分局 |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1.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镇区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教育事务 指导中心 |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市、镇(区)两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提出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并在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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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收集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宣传、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
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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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公布我区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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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1.切实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确保产品备案、生产经营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
食药监所 |
2.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做好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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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和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依托“黑名单”、“曝光台”等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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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1.妥善回应涉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国内外舆情。 |
财政分局 |
十五、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1.公开市、镇(区)两级政府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棚房区改造项目信息及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全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补助标准、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 |
住建局 |
十六、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1.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
安监分局 |
2.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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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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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企业“黑名单”相关制度,按照省修订后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的暂行办法》,做好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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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办事处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工作,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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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设置专栏方便群众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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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1.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党政办 |
2.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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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中山市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常办〔2015〕16号),镇区主办的建议提案原文及答复在门户网站公开。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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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1.落实《关于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7〕18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必须经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加强政策宣贯工作,做好现场直播访谈、在线访谈。 |
党政办 |
2.升级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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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办理网民给办事处领导的建言献策类留言。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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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加快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党政办 |
2.开展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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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
宣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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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处理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网民给政府网站纠错意见。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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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
党政办 |
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转为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