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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桂山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7-12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五桂山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2019年7月11日

  

五桂山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019年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粤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19140号)部署要求,对标全面建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集中攻坚,扎实推动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1.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坚持惠民政策、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等由党组织决策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

     2.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的工作。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健全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市镇统筹招聘等机制,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中外出返乡人才比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1:2比例建立书记后备人选队伍。保证每个村储备村级后备力量不少于2人。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

    3.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实施《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委监察牵头负责)

     4.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指引,发动农民群众自主修订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将乡村振兴要求、自治法治德治精神、移风易俗、村庄规划管理等纳入村规民约,2020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新时代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以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事务局、宣传办牵头负责)

     5.加快推进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体育服务场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村全面覆盖(宣传办、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牵头负责)。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市镇村三级文明联创,深入推进实施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全区文明村覆盖率达到95%(宣传办牵头负责)

     6.建设平安乡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乡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的视频监控资源连接到行政村综治中心。(综治维稳办牵头负责)

    7.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到2020年实现全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建立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司法所牵头负责)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8.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瞄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聚力精准施策、解决突出问题,全方位压实攻坚责任。2019年年底前实现95%以上的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90%以上的相对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我区对口帮扶的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农社局牵头负责)

    9.健全产业扶贫长效化机制。健全产业扶贫的利益联结机制、产销对接机制、科技支撑机制,2019年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扶贫产业带动,到2020年实现镇村有特色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带动。(农社局牵头负责)

    10.拓宽就业扶贫覆盖面。加强就业驿站建设,深化区域劳务协作,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加强粤菜师傅”“乡村工匠以及其他涉农技能培训,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并基本实现就业。(人社分局牵头负责)

    11.协助帮扶地区持续提升保障水平。2019年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范围扩大到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阶段,落实好学杂费减免政策。(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牵头负责)开展帮扶工作回头看,做好贫困人口返贫监测工作,坚持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农社局、统计局牵头负责)

    12.协助帮扶地区深入推进对口帮扶的相对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所有自然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到202060%以上自然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农社局牵头负责)

    13.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落实市云南昭通扶贫协作协议,做好投资兴业、劳务协作、干部选派等工作,做实做细携手奔小康行动,逐年加大财政援助力度,确保2020年年底前扶贫协作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农社局牵头负责)

    三、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14.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2019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确保201980%的村居达到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到2020年所以村居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农社局牵头负责)

     15.发挥环境整治示范创建带动作用。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全面启动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示范村率先达到干净整治村标准;到2020年,所有村基本建成美丽宜居村,示范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农社局牵头负责)

    16.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2020年年底前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每个村(居)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或者因地制宜开放利用、改造提升已有的村内厕所,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社局牵头负责)

     1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以上。(住建局牵头负责)

    18.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小型分散便利化生态工艺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住建局牵头负责)

    19.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建立任务台账,加大督办力度,确保20196月底前基本完成以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为重点的五清专项行动,再用半年时间开展回头看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水利所牵头负责)

    20.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到2020年生态公益林每亩平均补偿标准提高至143元,完成更新造林1700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88%(林业站牵头负责)

    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21.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集中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郊游、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发展区域特点的手工业,创建打响一批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打造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和先导区。通过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加大力度扶持农业特色专业村。(农社局牵头负责)

    22.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加快粤菜师傅培育平台建设,大规模开展粤菜师傅培养培训;完善粤菜师傅多层次评价体系,大力开展粤菜烹饪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健全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粤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2020年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培育粤菜师傅的任务。(人社分局牵头负责)

    2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农社局牵头负责)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到2020年每年在全区范围内扶持一定数量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财政补助每村资金总额不低于50万元。(组织人事办、财政分局、农社局牵头负责)

    24.稳定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继续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用好垦造水田等政策,增量指标用于保障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求,切实防止垦造后土地撂荒(农社局牵头负责)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经信局牵头负责)

    25.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提高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农社局牵头负责)  

    26.加快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选取一批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村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建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社局牵头负责)

     27.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到2020年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任务。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引进展示新品种,推介新技术,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覆盖全区村居。(农社局牵头负责)

    28.连线连片开发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结合实际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省A级旅游特色村、乡村精品民宿和乡村创客基地,创建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培育建设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文化旅游特色村。加快推动南粤古驿道的修复和活化利用,打造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和南粤古驿道文化之旅。(宣传办、农社局牵头负责)

    五、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

    29.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完成连接林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的农村公路改造,着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现有存量危桥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落实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镇管的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2020年年底前所有村(居)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镇(区)通村(居)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交通分局牵头负责)

     30.深入推进村庄集中供水。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行政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住建局牵头负责)

    31.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全面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解决河道畅通问题,提高中小河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完成河道治理。(水利所牵头负责)

    32.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三项关键指标,着力解决农村配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低电压治理。(经信局牵头负责)

    33.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加快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2020年年底前百兆用户占比达60%,实现全区4G网络全覆盖。(经信局牵头负责)

    34.加快推进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统筹规划构建镇级物流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点。工商分局牵头负责)

    35.全面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公建规范化卫生站建设全覆盖并投入使用。(卫计局牵头负责)

    36.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育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人社分局牵头负责)

    37.激励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人社分局、财政分局、农社局、税务分局牵头负责)

   六、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38.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研究农社局牵头负责)。全面加强宅基地排查和管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2019年制定完善简便的乡村住房报建制度,2020年年底前农民住房基本实现制度化管理。国土分、住建局牵头负责)

    39.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农社局牵头负责)

    40.加快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对农村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优化程序、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符合农村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建设管理新模式。(农社局牵头负责)

    41.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焦放开、用活、管好的目标,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涉农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年底前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财政分局牵头负责)

     42.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户籍登记迁移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畅通城乡人口流通渠道,制定乡村振兴人才交流落户政策,引导城市人才向乡村有序流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七、强化乡村振兴保障机制

     43.强化组织保障。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压实区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进一步发挥党工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作用。切实加强各级乡村振兴专班建设,全面实行专班专责专业化、数据台账信息化、挂图作战目标化、改革探索示范化。(农社局、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统计办牵头负责)

    44.强化规划保障。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五桂山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2019年年底前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编制。(经信局牵头负责)推动村庄规划落实落地,以区为单位,2019年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的村庄名册,划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加快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实施,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2020年年底前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区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好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国土分局、住建局牵头负责)

    45.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党工委、办事处把落实四个优先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置。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的资金投入;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办法,支持经营性主体建设助农服务平台。(财政分局牵头负责)按中央部署调整土地出让收入范围,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强化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指导相关单位申请使用省市指标用于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年度计划指标用以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国土分局牵头负责)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财政分局牵头负责)

     46.强化干部培训。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持续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大培训,以及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派驻第一书记和扶贫团队的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组织区村干部轮训,层层引导推动全区三农领域干部真学实干。把乡村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人事办、农社局牵头负责)

    47.强化考核激励。建立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日常性督促检查,每年组织年度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评价,通报表扬一批在乡村振兴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返乡乡贤、乡村振兴帮扶单位。(组织人事办、党政办牵头负责)

     48.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农民参与的引导机制,鼓励采用事前竞争、事后奖补等政策,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农民投身农村建设管理。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农社局牵头负责)按照中央部署,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调整招投标适用范围,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经信局牵头负责)

     49.强化社会参与。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健协调组织企业参与帮扶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组织引导作用,动员组织企业参加帮扶乡村振兴。(商会、农社局牵头负责)。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持续开展科技工作者上山下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活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统侨办、工会、团工委、妇联、经信局、社会事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办牵头负责)

    八、推进实施六个工程

    50.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制定出台我区现代农业创建方案、一品、一一业工作方案及质量兴农战略规划,明确具体举措,着力构建以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经营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打造若干现代农业企业。(农社局牵头负责)

    51.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落实《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创建,2019年启动3个美丽美丽宜居村创建,2020年启动4个美丽美丽宜居村创建和开展精品村创建。(农社局牵头负责)

     52.实施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程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启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美丽休闲乡村,丰富全域旅游内涵,更高层次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宣传办牵头负责)

     53.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制定出台《五桂山建设文明时代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乡土资源丰富、文明创建成效显著村(社区),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形成引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文化高地。(宣传办牵头负责)

     54.实施乡村善治示范引领工程出台《关于开展乡村善治示范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启动善治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构建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先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引领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新变革,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组织人事办牵头负责)

    55.实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各有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农村公路、通讯网络、商贸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交通分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社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司法所、经信局、卫计局、政务办、水利所别牵头负责)

   九、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各村、各部门要坚持集中攻坚与久久为功相结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运动式建设,不能垒大户”“堆盆景,杜绝弄虚作假、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切实提高治站位、履行属地责任,确保按照党工委、办事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贯彻《五桂山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积极协调其他参与部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到2020年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督查检查,坚持用结果检验工作成效,定期评估督查各项硬任务完成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三农重点工作的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通报并约谈有关村(居)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五桂山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定期跟踪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于每年底向党工委和办事处报告各项任务年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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