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
我区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于发文之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或修订)背景说明
(一)为规范我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集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服务初创者、初创企业和初创团队为基本定位,以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农业户籍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以带动五桂山户籍人员就近就地就业为目的,引导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可持续发展,实现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文件修订的政策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
2.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9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本办法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创业孵化基地基本原则,明确了总体思路、办法制定依据、创业孵化基地的准确定位、服务对象和建设目标。
第二部分是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的条件,为促进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本章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条件作出专门规定。本部门从5个方面规定了申报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的要求,具体包括创业孵化基地大小和软硬件设施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总体建设规划和区域布局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的丰富性和聚集产业链的完整性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功能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功能要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商事业务代理和项目展示对接建设要求等。
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是创业孵化基地申请程序和审核认定程序。五桂山创业孵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估、择优认定。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考核、认定方式和所需的申报材料、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办法》制定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完善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制度,为我区创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政策支持,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平台,为失业人员谋求就业机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和就业的可能,为我区经济发展引入优质项目,辐射带动我区周边经济效益,实现孵化一个基地、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