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五桂山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我街道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五桂山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清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中司通﹝2022﹞26号)要求,我街道办事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由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和现实要求等发生了变化,《五桂山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桂办通﹝2018﹞33号)、《五桂山临时救助管理办法》(桂办通﹝2018﹞37号)、《五桂山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的实施办法》(桂办﹝2007﹞6号)、《关于<五桂山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的实施办法>补充通知》(桂办﹝2008﹞6号)等规范性文件已经不符合五桂山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我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关于废止<五桂山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五桂山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等4份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