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我街道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五桂山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中府〔2024〕24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中山市五桂山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中府〔2024〕24号)。
三、《实施细则》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四、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是积分入学只接受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不接受其他年级插班生积分申请;二是申请人须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五、积分入学申请地如何选择?
按照“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申请人可以向有效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也可以向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每名申请积分入学儿童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
六、计分项目包括哪些?
本次积分入学满分800分,其中市级共性项目200分,街道个性项目600分。
市级共性项目包含住房公积金、居住证。
街道个性项目包括: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特殊岗位、纳税情况、企业加分。
七、没有社保可以申请积分吗?
可以,申请人在中山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即可申请积分入学。社保不作为申请必须条件,而是作为加分项目。
八、可以选择父母双方同时积分吗?
不可以。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来中山工作、居住,满足条件即可申请积分,父母均满足积分申请条件时,可选择积分较高或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
九、积分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积分入学管理部门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在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审核部门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操作。街道积分入学管理部门在核查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汇总。
积分确认后,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
十、积分入学入围后学位怎样安排?
街道教育部门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凭积分入学通知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