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桂山街道于2024年8月23日印发了《五桂山街道残疾人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桂办规字〔2024〕3号)。现就《五桂山街道残疾人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中山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中山市社区康园中心建设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街道实际,明确五桂山街道残疾人津贴、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社区康园中心学员就业补贴、社区康园中心午餐补贴等相关补助补贴的标准。
二、形成过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五桂山实际,拟定《五桂山街道残疾人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14日内部向街道财政分局征求意见,残疾人各类补贴在残疾人保障金支出,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我街道现行财力状况制定补助标准,残疾人各类补贴不得高于市级标准,可以直接适用上一级基础标准,但不得低于上一级基础标准,也不得脱离实际搞过高承诺和过度保障,确保标准合理适度和民生政策可持续,已采纳。6月17日,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回复“无修改建议”。6月18日,按照有关规定,官网上发布《五桂山街道残疾人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6月28日,没有收到反馈意见。7月1日经市场监管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款的情形。8月12日经街道司法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随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形成定稿。经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发后以桂办规字〔2024〕3号文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在参照《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基础上,给合我街道实际,对发放标准进行了细化,主要是按残疾人身份类别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同时对申请的流程、材料等内容进行细化,全文共六条条款,内容包括发放对象、发放标准、资金保障、申请流程等。
发放标准:
1.残疾人津贴:困难残疾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其他类别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2.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2000元/人/月;
3.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3000元/人/月;
4.社区康园中心学员就业补贴:30元/人·天;
5.社区康园中心午餐补贴:15元/人/餐。
四、其他
1.本方案所称困难残疾人是指本街道户籍并持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津贴申请对象:五桂山街道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对象:村(社区)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街道户籍残疾人就业,街道残联按实际聘用人数给予村(社区)相应的就业补贴。
4.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申请对象:村(社区)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备全日制残疾人专职委员(持证残疾人或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属),享受村(居)委会正式工作人员待遇,街道残联根据村(社区)实际聘用人数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5.社区康园中心学员就业补贴申请对象:在社区康园中心从事辅助性就业的街道户籍残疾人。
6.社区康园中心午餐补贴:在社区康园中心享受日间托养服务的街道户籍残疾学员以及工作人员。
7.本方案自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的,由新机构承接原有职能。本方案由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