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清理和废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条条框框,实现政策衔接顺畅,根据中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我街道办事处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五桂山街道医疗救助办法》(桂办通〔2021〕7号)、《五桂山街道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办通〔2021〕14号)、《五桂山街道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办通〔2021〕15号)、《五桂山街道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办通〔2021〕16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已经不符合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我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五桂山街道医疗救助办法》等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