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友爱综合门诊部在本校验周期内存在以下问题:不符合医疗机构(综合门诊部)基本标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中山友爱门诊门诊部1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山友爱综合门诊部在暂缓校验期间不得发布医疗信息和广告;不得执业。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止(公示五个工作日)。
若对拟公布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或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反映,受理部门:
1.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60-88360650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联系电话:0760-88360619
地址:中山市博爱七路6号,邮政编码:528403
2.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
邮政编码:528415,联系电话:22118820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