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的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查,下列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22838321 22838322
联系人:陈小姐
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名单
序号
所属社区(村)
姓名
类别
1
中山市小榄镇新市社区
孔咏华
大龄失业人员
2
麦婉霞
3
岑国鸿
4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
赵健明
残疾人
5
张绍云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榄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