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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希望鞋厂)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0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粤中榄人[2024]4-2


涉嫌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希望鞋厂

单位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富安正街3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唐龙枝

身份证号码:441225197807******      

联系电话:138024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据蒲少明等17名员工反映,你(唐龙枝)所经营的中山市小榄镇希望鞋厂拖欠全体员工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的工资。我镇小榄人社分局调查期间多次联系你(唐龙枝)要求配合处理未果且你不知去向。2024年4月2日,我镇小榄人社分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一)》(粤中榄人[2024] 4),要求你于2024年4月3日15时前到我镇小榄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至今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唐龙枝)于2024年4月12日9时前到我镇小榄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事宜。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裕洲路63号

联系人:莫敏华、吴锦生

联系电话:22838330、22838331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