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 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小榄镇广东省百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福大道61号之三)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向小榄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503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115476
附件:1.小榄镇广东省百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福大道61号之三)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
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