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对以下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现将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姓名
性别
执业证书编码
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
屈炯堂
男
130442000000285
2024年6月4日
受刑事处罚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