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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粤中榄卫健听公字〔2024〕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21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粤中榄卫健听公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中山市小榄镇悦星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二、听证时间:2024年625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三楼302会议室

需要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4624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手续(办理点: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联系电话:89811568)。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6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