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小榄镇永宁螺沙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 小榄镇永宁螺沙社区卫生服务站 | 法定 代表人 | 黄映红 |
地址 |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村螺沙广福路29号 | 主要 负责人 | 张椿棠 |
登记号 | 72119261244200012B2001 | 诊疗 科目 | 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发证日期:2021年9月22日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