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中山市小榄镇创利路、经五路、兴成路、泰裕路、沿河北路、永新路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创利路、经五路、兴成路、泰裕路、沿河北路、永新路项目。
(二)实施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项目建设将打通道路瓶颈,改善周边路网,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改善周边群众的出行环境。本项目为中山市小榄镇创利路、经五路、兴成路、泰裕路、沿河北路、永新路建设工程,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绩东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绩东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埒西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利生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同乐村同德经济合作社、同乐村德源经济合作社、同茂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新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兆龙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兆龙社区兆隆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7.4218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一)自公示之日起30个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二)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中山港街道广联伯爵6栋301卡
联系人:邱工
电话:18475655754
邮箱:1310139442@qq.com
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