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亮迪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06月13日对你单位涉嫌生产和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的规定,现决定自2024年9月4日起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的期限至前述情形消除时止。
特此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