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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押无主财物的处置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19 分享:

  2024621日,本机关对中山市小榄镇龙胜路1号侧仓库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放标注”商标的电器共285台。经查,上述涉案电器经营者涉嫌无照经营和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本机关依法对涉案电器进行扣押。


  本机关202493日发布公告,要求上述涉案电器经营者于法定期限内前到本机关接受调查。截至目前,上述涉案电器无人认领,电器经营者未按要求到本机关接受调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现对上述涉案电器予以公告。上述涉案电器权属人或权利相关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文书到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本机关将按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

  联系电话:0760-22181705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9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