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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25 分享:


中山市里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7LQWB085

本机关2024722日对中山市里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案立案调查

  本机关通过多种方式要求你单位在规定限期内到本机关协助调查。截至目前,你单位未按要求到本机关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现依法公告。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榄综协调字〔20241224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10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