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名称:中山市小榄镇金赣五金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5MH6G66
经营者姓名:黄棣章
居民身份证:362125************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联丰利源沿海路3号A栋首层第5卡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不罚告〔2024〕1586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不罚告〔2024〕1586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